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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战“疫”!威海“海贝分”发挥激励约束作用
发表时间:2020-02-10   来源:威海文明网

  2月7日,威海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发挥“海贝分”信用激励约束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积极推进信用“五进”工程服务大局,通过对“海贝分”14项加减分举措,激励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市民积极作为,勇于担当,限制约束严重失信行为,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  《通知》规定,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,疫情期间,我市党员干部和市民若有以下八项优秀表现,可分别获得“海贝分”3分至100分不等。《通知》鼓励各区市、开发区结合地方实际,制定各自的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,创新使用“海贝分”。

  具体来说,对直接参与医疗救护、疾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,加“海贝分”30分,表现突出的加50分,参加湖北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加70分;对参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、保障城乡社区安全、表现突出的人员,对参与维护市场秩序、畅通商贸流通渠道、维护物价稳定、保障物资供应且表现突出的一线工作人员,对承担市委、市政府安排的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的企业一线工作人员,有突出贡献者加“海贝分”20分;对参与全市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志愿者,给予 “海贝分”双倍计分激励,对从事后方支援、舆论宣传、信息统计等其他后勤保障工作,表现突出的人员,加“海贝分”10分;对捐款、捐物支援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,根据捐款金额或物资折合价,进行“海贝分”加分激励,捐款500元以下的加3分,500元(含)至10万元的加10到50分,10万元(含)以上的加60分。此外,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的疫情防控突出贡献人员,国家级荣誉加100分,省部级荣誉加60分,省市级荣誉加30分,市县级荣誉加20分。

  在加分激励的同时,《通知》还对六种行为扣减个人“海贝分”。具体来说,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、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;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为防控疫情进行的佩戴口罩、体温检测、调查登记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;制售假冒伪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卫生材料等;在互联网、微信等媒体上故意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;故意传播病毒,刻意隐瞒自己及亲属发烧、咳嗽等病情和到过疫区等情况;在疫情统计调查过程中,故意瞒报、漏报重大疫情信息等行为,都将被进行信用约束。

  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在全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,依据上述标准要求,由各区市、开发区,市直有关部门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出来的突出贡献者,提出拟激励的初步名单,报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,给予信用加分。同时,对失信行为,由公安、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将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市公共信用平台,记入个人信用记录,并给予减分。对严重失信行为,将纳入全市联合惩戒范围,进行联动惩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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