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践行文明条例 争当文明市民
发表时间:2019-01-31   来源:威海文明网

  元旦当天,在大家欢庆新年到来的同时,威海的文明建设也进入了新的篇章——《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2019年1月1日施行。《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施行让劝阻不文明行为有规可依,让文明行为得到鼓励和促进,让威海在“君子之风·美德威海”建设中迈进了一大步。

  在过去的2018年,高铁霸座、吸烟,在车内喧哗、拖鞋,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、辱骂司机,这种种有违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,在引发人们热议的同时,我们可以看到在相关制度规范上的缺位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,目的在于规范和引导公民文明行为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公民文明素质的《条例》的制定出台,恰逢其时。

  《条例》中对爱护公共环境、遵守公共秩序、文明出行、文明旅游、爱岗敬业、社区文明、邻里团结家庭和睦、移风易俗等10大类行为予以规范,其中着重对公共环境、公共秩序、文明旅游等五大类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列举。并赋予有关单位、个人不文明行为劝阻权和举报、投诉权,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。

  作为社区、村委等相关单位,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学习宣传活动,进一步推动《条例》在辖区内的学习宣传,使得《条例》能够发挥法律手段规范和促进文明行为的作用,在辖区内营造学习文明条例、争当文明居民的良好氛围,为打造文明村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坚实的基础。

  作为市民,做好自己就是文明的开始。我们在学习《条例》内容的同时,更要践行文明条例,努力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符合《条例》的规定,成为文明行为的标杆。不仅如此,我们还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《条例》的内容及重要意义,以每个人为原点,让文明之风吹向四方。

  春节即将到来,随之而来的春运将是展现威海文明风采一次机会。文明春运,从你我做起。作为一名威海人,无论走到何地,都应唱响《君子之风》,传播正能量,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君子之风,争当文明威海的代言人。

  以你我为源,将文明的热量辐射到祖国的每一分土地,让我们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充满温暖。(刘靖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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